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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民法典”访谈录(之二)——汲取民族文化精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民法典

来源:|发布时间:2020-06-10 12:03:09|浏览次数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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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(草案)》的说明中提到,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,必须遵循和体现的基本原则之一,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,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,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,强化规则意识,倡导契约精神,维护公序良俗。本市法律界人士表示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民法典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,指导着我们今后的民事立法和执法的总体方向。

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、员额法官 马凤岗

《民法总则》第一条即明确将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写入其中,这也是整个民法典最突出、最重要的立法目的和宗旨。对于民事审判而言,法官只有充分考量个案中蕴含的、与核心价值观密切相关的情理因素,实现“逻辑推理与价值判断”相统一、“法理情”相统一、“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”相统一,才能在维护公序良俗、惩恶扬善的同时,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、评价、指引和示范功能,引领崇德向善、守法诚信的社会风尚,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。

同时,在司法适用时坚决避免“机械司法”、“就案办案”,注意对案件相关社会现象的“美与丑”、“善与恶”、“是与非”问题作出价值判断,通过司法裁判确立行为规则,指导和引领公众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行为指南。

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。如何通过严格公正的司法裁判弘扬法治精神,增强群众对法律的信仰,将法律规范转变为其内心准则,需要每一名法院人认真思考。法官要坚守法律底线,恪守司法良知,坚决杜绝“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”问题,坚决对“钻空子”“拉关系”“走后门”等不良现象说“不”,通过严格规范司法,维护民法典的尊严和权威。

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、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 陈耀东

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一部伟大的民法典。

我国民法典紧扣时代脉搏,彰显时代特征,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任,以体现党执政为民为根本宗旨。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,其规范内容涵摄了社会和经济生活的诸方面,与其他领域的法律一起支撑着国家治理体系,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。民法是权利法,其核心在于保障私权,民法典是保护民事权利的宣言书。我国的民法典以保障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美好生活为重要目标,其全面规定了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,包括物权、债权、人格权、身份权、继承权等民事权利,尤其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更加彰显对人的关怀,让全体人民在民法典慈母般的关怀下生活得更加幸福。我国的民法典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华,具有鲜明的民族性,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,对于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、淳风美俗,弘扬家庭美德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,将发挥很好的教育作用、示范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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